今天是:
為進一步加強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監督管理,全面落實單位消防安全監管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湖北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鄂公通[2013]41號)和省消防救援總隊《關于加強當前防火監督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法規和要求,按照相關申報、核準等工作程序,確定我市170家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現將監管責任明確如下:
各企(事)業、社會單位消防監管責任人,應嚴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規的要求,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組織網格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檔案臺賬,認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加大員工消防教育培訓力度,定期開展滅火演練,確保本單位的消防安全。
附件:
丹江口市消防救援大隊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