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為防御雷電災害,保護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確保防雷裝置安全有效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湖北省雷電災害防御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將2020年度丹江城區防雷裝置檢測工作公告如下。
一、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裝置應當每年檢測一次,其中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等場所的防雷裝置每半年檢測一次。防雷裝置使用單位應當主動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防雷裝置檢測機構進行定期檢測,并做好防雷裝置日常維護和整改工作。
二、防雷檢測機構必須取得省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頒發的防雷裝置檢測資質證書,并在核定范圍內開展檢測。
防雷檢測機構在檢測中發現雷災隱患的,應通知委托單位及時整改,對拒不整改的應向丹江口市氣象局報告。
三、丹江口市氣象局將依法開展防雷安全檢查,并會同有關部門重點查處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等場所的防雷安全違法違規行為。
四、市級和市直行政機關辦公場所、市直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屬公益檢測范圍,相關單位請與丹江口市防雷中心聯系,聯系電話:(0719)5211150。
丹江口市防雷中心地址:大壩辦事處深溝路012號;郵編:442700。
丹江口市氣象局監督電話:(0719)5222214
丹江口市氣象局
2020年3月26日